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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简报(2020.3.1-3.15)
时间:2020-03-16 00:00 来源:安全监督处 浏览次数: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省交通运输厅各项决策部署,坚持做到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3月6日,省交通运输厅召开全省重点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第四次远程视频调度会议,听取了四个建设单位和建设项目汇报,省交通质监局局长赵河清对全省重点公路建设项目疫情防控及复工工作专项督查情况进行了通报,省交通运输厅总工程师牛思胜对下一步工作作了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现在正是抗疫阻击战的关键时期,要进一步清醒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复工复产工作的复杂性,随着近期务工人员陆续返岗,企业陆续开工,生产经营和物流运输活动增多,人员流动频繁和聚集密度增加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在加大,进场参建人员在返程途中接触人员情况复杂,加强疫情防控必须慎终如始,对疫情的警惕性不能降低,防控要求不能降低。

会议指出,对因疫情防控工作不重视、责任落实不力的参建单位,将进行全省通报批评;对工地发生因聚集性新冠肺炎疫情造成工程停工、缓建的建设标段将按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进行处理,并依据《甘肃省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规定,给予责任企业信用评价直接定为D级,一年内不允许参与甘肃省公路建设项目。

会议要求各建设单位和重点建设项目提高政治站位,主动积极作为。强化沟通联系,加强与当地政府、防控部门、地方公路管理等部门的联系协调,积极创造建设条件。加大投入力度,确保建设项目顺利复工复产。各建设项目要积极与上级单位对接加大建设项目资金投入,各建设项目管理机构要摸清底数,查明原因,建立台账,对困难逐项、逐条研究解决,确保建设项目安全、有序、有效复工。要落实主体责任,层层靠实责任,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复工复产,坚守质量安全底线,确保质量安全标准不降低。同时,各参建单位要指定专人,充分利用《甘肃省公路建设项目疫情防控管理系统》,逐项、逐条、及时、准确录入相关信息,并对管理系统数据录入情况进行核查,确保数据信息更新上传的真实性、实效性、时效性。

会议对下一步工作作了安排部署,要求全省各建设单位和重点项目继续保持良好的作风,发扬交通人敢打硬仗、能打胜仗的精神,严格工作职责,严密工作措施,严抓工作落实,为全省公路建设项目复工复产创造良好环境,在更加科学规范、细致有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推动2020年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完成。

会后,省交通质监局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建立厅级领导包抓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机制的通知》(甘交办〔2020〕13号),制订下发了《关于印发全省重点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复工领导包抓方案的通知》,省交通运输厅包抓领导总工程师牛思胜、牵头处室厅建设管理处和省交通质监联合对全省公路工程重点建设项目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分组划片进行督导。

从3月10日开始,陇东、兰州、陇南、河西四个督导组陆续出发,到目前为止,四个督导组正在有序进行建设项目督导,并要求各参建单位严格按照“谁用工、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在国外疫情呈爆发趋势,境外来甘返甘人员中,兰州市、临夏州相继出现输入型病例的严峻形势下,做好本项目、本部门人员出行管控和消杀防护工作,加强外来人员的信息登记和健康查验登记,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措施,进一步落实防控责任,确保我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参建人员“零感染”,确保建设工程安全有序复工复产。

督导组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公路水运工程复工开工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交安监明电〔2020〕91号) 要求和“安全有序、应复尽复”原则,对“一项目一对策、一标段一方案”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防疫物资保障、防护、隔离、监测、管控、落实分餐制等落实情况督导和对建设项目中实际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逐一摸清底数,积极推动全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安全有序全面复工,真正做到疫情防控和项目建设“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推动全省公路工程建设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截止3月15日,我省79个在建续建项目,已复工65个,复工率82.3%,进场参建人员65862人;10个计划新开工项目,已开工4个,开工率40%,进场参建人员4253人;29个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已复工28个,复工率96.6%,进场参建人员52072人;50个普通国省道及旅游公路项目,进场参建人员9537人,其中13个一级公路项目已复工12个,复工率为92.3%,进场参建人员4179人;37个二级及以下公路项目复工25个,复工率为67.6%,进场参建人员5358人。省公航旅、省公交建集团,定西、天水、甘南、酒泉、金昌、陇南交通运输局续建项目已全部复工。

                                  2020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