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建设交通强国、质量强国战略部署,巩固公路建设项目“品质工程”示范创建成果、推动“信用交通省”创建、质量提升行动和“绿色公路”建设,深入开展“平安工地”建设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努力实现全年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平稳发展,切实提高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有效性,及时发现和纠正建设项目存在的质量安全问题和违规行为,促进参建单位严格落实交通工程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近日,省交通质监局针对我省公路建设项目实际制定并向全省各公路建设项目下发了《2020年全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安全巡回督导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要求各巡回督导组要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科学研判、服务一线”原则。深入贯彻落实“交通强国”战略部署,全面推广我省公路工程“品质工程”创建成果,依法依规实施监督,发挥专业指导作用,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问题,督促整改落实、一盯到底,确保全省公路工程质量安全工作平稳发展、稳步推进。
《方案》明确公路工程项目巡回监督采用省、市联合,专家会诊,试验检测跟进的工作方式,对我局监督的公路建设项目及各市(州)公路监督管理机构监督的重点公路建设项目,坚持每季度开展一次,做到全覆盖,按照一督导一方案,突出重点,结合阶段性工作任务,清单化开展督导的原则开展督导工作。
同时,《方案》还对督导内容和督导分工进行了详细说明。并要求督导人员直奔施工现场查问题、抓要害、堵漏洞;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实事求是,严格依法依规和技术标准开展工作,切实维护建设项目质量安全保障体系的正常运转,促进建设项目的质量安全管理能力的不断提升。
作者:宋景荣 赵大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