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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州动态】酒泉市交通运输局三项举措做好信用评价工作
时间:2023-02-09 18:13 来源:酒泉市交通运输局 浏览次数:

近年来,酒泉市交通运输局积极开展信用评价工作,通过信用评价规范市场主体从业行为,取得明显成效。

加强信用评价。按照《甘肃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明确单位职责和评价范围、完善评价程序,坚持遵行“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督促项目法人按要求定期上报信用评价结果,严格执行扣分标准,做到应评尽评,应扣尽扣,避免出现漏评、漏扣现象。每年对信用评价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向社会公布信用评价结果。

发挥正向激励。通过在公路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应用信用评价结果,提高了公路建设行业从业单位的诚信意识,确保公路建设的高质量发展。近年来,信用评价结果在公路项目招标中得到广泛应用,确保信用好的单位能参与到全市公路建设中。

实施信用惩戒信用评价结果既注重正向激励作用,也突出负面惩戒效果。针对公路建设领域诚信缺失问题,加大治理力度,依法严肃查处违法失信行为。对存在违法违规、弄虚作假、出现安全质量问题和受到行政处罚的企业在当年信用评价中降低其信用等级,对信用评价等级为D 的企业,严禁从事市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机制,打造不敢失信、不能失信、不愿失信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