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文件
甘交质监〔2015〕123号
关于对近期全省重点在建项目质量大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全省交通运输行业集中开展安全质量大检查和“六打六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甘交安监〔2015〕33号)文件要求,省厅组织三个督查组和一个暗访组于8月18日至8月31日对全省重点在建项目安全质量情况进行了检查,安全检查情况省厅已进行了通报,现将质量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安全质量大检查开展情况
按照省厅安排,督查共分为陇南、陇中陇东、河西三个片区督查组和一个暗访督查组分别开展督查工作,各督查组采用查阅资料、现场查看、问询、座谈、暗访等方式对全省6个高速项目、1个一级项目、23个二级在建项目的安全质量情况进行了督查,并及时组织各项目主要负责人召开现场反馈会,共计签发《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督查情况现场反馈单》28份,对督查中发现的现场安全质量问题和隐患进行了详细反馈和提出了具体整改要求。
二、各项目督查中存在的主要质量问题
(一)G312线界石铺至鸡儿嘴(界南段)公路项目
1、项目办管理缺位,现场技术力量不足,质量意识不强,管理手段缺失,项目质量管理制度执行落实不严格、不到位。
2、现场监理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对发现的施工问题没有及时下发明确的监理指令,一些已下发的监理指令内容含糊不明确;对施工单位随意倾倒施工废料等不文明施工行为没有及时制止。
3、工地中心试验室管理行为失范,业务指令未留痕迹,一些试验报告和指令性文件没有及时报告现场项目管理办公室。
4、沥青混凝土上面层厚度控制不严格,局部厚度不够。
5、部分路段基层铺筑后未及时施工面层,已出现坑槽、表面破损等病害。
6、混凝土路肩墙平纵面线型较差,边沟混凝土外观质量较差。
(二)通渭县马营至陇西县云田公路项目
1、局部路面有裂缝,个别路段边坡防护工程施工不够精细,浆砌工程外观色泽反差大。
2、公路沿线防排水设施需进一步优化。
(三)S307线民勤至红沙岗一级公路
MH1标底基层、基层铺筑后未覆盖养生;预制梁板未覆盖养生,梁板未进行标识,无同条件养生试块。
(四)S227线张掖甘州区(六坝)至山丹东乐段一级公路
1、LD1标:预制梁板养生不到位,梁板未进行标识,无同条件养生试块。
2、LD2标:总工持交安C1安全考核合格证,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存料区挡墙高度不足。
(五)G7国家高速公路白疙瘩至明水段
1、连接线部分路基分层填料过厚,影响压实质量。
2、BM5标项目经理、副经理未提供安全考核合格证;预制场梁板养生不到位,标识不清,个别空心板端头外观差。
(六)G215线柳园至敦煌段二级公路
1、起点段路基局部有翻浆现象。
2、预制场构件未进行标识,存料仓材料标识牌内容不全。
3、钢筋焊接未除焊渣。
(七)兰州南绕城高速项目:
1、抽查的6个标段中,大部分标段(除13标外)地质超前预报报告滞后;3标技术交底不规范,未按照三级要求交底。
2、3标和平隧道左线进口初衬混凝土错台较大,外观质量较差。
(八)兰州(新城)至永靖沿黄河快速通道项目
局部路段路基、路面、绿化等工程交叉作业,路面面层层间污染严重。
(九)海石湾至岗子沟二级公路
1、质量责任登记表中部分人员与现场实际进场人员不符,未及时更新和审核备案。
2、路面监理1标对下面层试验段总结批复不及时;路面1标个别无侧限抗压强度试验数据不符合实际。
3、路面2标内业资料管理较差,严重滞后工程实际进度。
(十)鸡儿嘴至清水驿二级公路
1、质量责任登记表中部分人员变更后未及时进行更新、备案审核。
2、鸡清二标部分路段基层铺筑后未及时施工面层,已出现坑槽、表面破损等病害。
(十一)部分项目主要负责人合同履约不到位、质量责任制未严格落实:
甘肃云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玛曲至青海玛沁公路2标段项目部、河南乾坤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康县至武都段维修改造工程1标段项目部三大负责人未在岗,中电建路桥集团刘家峡金河湾黄河大桥工程项目部、中铁十五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渭源至武都高速公路试验段项目部、武汉江夏路桥工程总公司G310秦州至甘谷至武山段QWSG17标段项目部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不到位,部分项目办、施工单位未及时履行变更手续,上报、审批没有文件。
三、意见和建议
(一)对G312线界石铺至鸡儿嘴(界南段)项目发现的问题,要求项目管理单位白银公路管理局指定1名局领导蹲点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边沟、挡土墙质量问题责成施工单位返工重建,对现场监理和工地试验室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强化管理,整改情况上报我局,并责成项目管理单位对施工单位按规定予以处罚。同时,对该项目监理单位(甘肃新科建工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界石铺至鸡儿嘴(界南段)公路项目监理部)、中心试验室(甘肃新瑞交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界石铺至鸡儿嘴(界南段)公路项目中心试验室)给予通报批评。
(二)定西公路管理局要全力做好马营至云田公路项目“8.2”水毁修复工作,对项目沿线防排水工程开展一次“回头看”专项排查活动,对防排水设计不合理、施工有缺陷的路段及时进行优化和返工处理,确保项目按期安全通车。
(三)请各建设单位针对督查通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举一反三,进行排查和及时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包括影像资料)按照我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质量安全综合督查相应程序及完善相关单位整改报告的通知》(甘交质监﹝2010﹞44号)的有关要求反馈我局。
甘肃省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
2015年9月15日
抄送: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各项目办
甘肃省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 2015年9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