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内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单位:
按照《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24年第2号)和《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实施工作的通知》(交办安监〔2024〕13号)相关要求,为做好我省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安管人员”)2025年度继续教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对象
(一)持有由甘肃省交通运输厅核发的有效期内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单位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人员;
(二)自取得安全生产知识考试成绩合格之日起1年内未申请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的人员。
二、继续教育方式
(一)采用线上培训方式开展,培训对象完成继续教育课程学习后可打印继续教育证明。
(二)培训网址:http://117.157.231.203:8081
或https://gsaj.ienc.cn:85/portal(进入安管人员考核管理页面-安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
三、继续教育时间
2025年12月1日-2026年3月31日
四、培训时间及学时要求
“安管人员”自取得考核合格证书之日起,应按时参加省厅组织的继续教育,每年度不少于12学时,有效期内继续继续教育不少于36学时。继续教育应当按证书领域和岗位参加,持有多证的安管人员应分别参加相应领域和岗位的继续教育。
五、其他
(一)请各施工单位高度重视,及时将本通知传达至相关人员,指导督促企业持证人员按时参加线上培训,确保全员参训、不漏一人。首次登录平台时,必须按照相关要求重新设置登陆密码,并完善手机号等信息用于接受业务通知。
(二)安管人员每年度完成规定学时的继续教育是证书延续的必要条件之一,未按要求完成继续教育的,证书到期后将不予延续。
(三)继续教育不收取任何费用,其他部门、机构组织的各类教育培训均不得代替本次继续教育培训。
联系人:贠云麒
联系电话:0931-6957639
技术服务联系方式:韩超 010-85285937
附件:安管人员继续教育平台学员操作手册
甘肃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造价中心
202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