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造价中心
关于印发《甘肃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造价审核流程》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造价审核工作,统一审核流程,提升审核工作质量与效率,保障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投资管控有序推进,结合我省公路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实际,我中心对原有公路工程建设项目造价文件审核工作流程进行了梳理优化,制定形成了《甘肃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造价审核流程》,现印发给你们,请各相关单位在公路工程建设造价文件送审及审核工作中遵照执行。
附件:《甘肃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造价审核流程》
甘肃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造价中心
2026年6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甘肃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造价文件审核流程
为深入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 《公路工程造价管理暂行办法》《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编制办法》《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等要求,全面规范和加强全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造价管理,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流程。
一、审核依据
1.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编制办法》(JTG 3820—2018)、《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 3830-2018);
2.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估算指标》(JTG/T 3821—2018)、《公路工程概算定额》(JTG/T 3831-2018)、《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 3832-2018)、《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JTG/T 3833-2018);
3.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执行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估算编制办法><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概预算编制办法>的补充规定的通知》(甘交建设函〔2020〕6号);
4.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5.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区片范围>的通知》(甘资发〔2023〕145号);
6.《甘肃公路工程造价信息》;
7.相关行业部门发布实施的法律法规、制度办法、技术标准等文件;
8.建设项目相关立项文件、会议纪要、函件、合同、发票等资料。
以上行业或省级发布的造价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办法、技术标准若有更新,以新发布实施的文件为准。
二、审核原则
严格遵循客观科学、公平合理、诚实信用、厉行节约的造价管控原则,有效落实全过程造价管控工作。
(一)坚持投资估算控制初步设计概算原则。初步设计概算原则上不得超过已批准的投资估算。若初步设计提出的投资概算超出经批准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的10%,或项目单位、建设性质、建设地点、建设规模、技术方案等发生重大变更,项目法人应当向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部门提交情况说明报告,审批部门可要求项目法人重新编制并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若超出幅度未超过10%,由设计单位对概算和估算进行对比分析,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出具超估原因分析报告,公路造价机构提出核查意见,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结合分析报告与核查意见完成审批。
(二)坚持初步设计概算控制施工图预算原则。已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是建设项目投资的最高限额,应严格控制,原则上不予调整,施工图预算不得超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否则,需根据施工图设计审查意见,修改施工图设计文件,使施工图预算控制在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以内。
(三)坚持材料价格指导价与市场价格相结合原则。各类公路工程材料原价,应结合项目实际、市场行情,以及甘肃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造价中心最新发布的《甘肃公路工程造价信息》综合确定;其中《甘肃公路工程造价信息》已发布价格的材料,原则上采用发布价格;新增材料则结合定额基价、项目实际及市场行情综合确定。
(四)坚持定额选用精准合理原则。以设计文件为依据,根据工程类型、结构特征、施工工艺、材质规格、机械类型与施工工况精准选用对应定额。必须采用项目编制期现行有效的行业定额、编制办法及省级补充定额,严禁使用已废止的版本。需严格执行定额总说明、章节说明与子目附注,凡不属于定额允许换算、调整的内容,不得因施工组织、施工方法、材料消耗存在差异就擅自调整定额。
(五)坚持书面审核与现场核查相结合原则。对影响造价的主要因素需进行现场核查,如材料运距、取弃土运距、临时工程规模、拆迁规模等,现场核查人员应不少于2名。
三、造价文件送审资料
(一)投资估算送审资料
1.上级单位委托函;
2.项目申请报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单位公章,纸质版原件及PDF电子版);
3.软件版投资估算文件(编制信息填写齐全);
4.书面版投资估算文件(设计单位公章、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5.咨询审查报告(咨询单位公章、咨询工程师业绩签章,纸质版原件及PDF电子版);
6.咨询单位审定的软件版投资估算文件(编制信息填写齐全);
7.咨询单位审定的纸质版投资估算文件(咨询单位公章、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纸质版原件及PDF电子版);
8.汇总的工程数量表(设计单位盖章,纸质版原件及PDF电子版);
9.编制办法附表A.0.2-2(设计单位盖章,纸质版原件及PDF电子版);
10.征地拆迁费用计价依据文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关于征地拆迁费相关文件、征拆费计算书及征地拆迁协议等);
11.研究试验费立项批复文件、专项评估费合同以及其他相关费用依据。
(二)初步设计(修正)概算送审资料
1.上级单位委托函;
2.上阶段批复文件;
3.批准的投资估算(软件版);
4.初步设计(技术设计)文件(盖出图专用章,纸质版原件及PDF电子版);
5.软件版初步设计概算文件(编制信息填写齐全);
6.纸质版初步设计概算文件(盖出图专用章或单位公章、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纸质版原件及PDF电子版);
7.造价分析报告(设计单位盖章,纸质版及PDF电子版);
8.咨询审查报告(咨询单位公章、咨询工程师业绩签章,纸质版原件及PDF电子版);
9.咨询单位审定的软件版初步设计概算文件(编制信息填写齐全);
10.咨询单位审定的纸质版初步设计概算文件(咨询单位公章、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纸质版原件及PDF电子版);
11.汇总的工程数量表(设计单位盖章,纸质版原件及PDF电子版);
12.编制办法附表A.0.2-1、A.0.2-2(设计单位盖章,纸质版及PDF电子版);
13.征地拆迁费用计价依据文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关于征地拆迁费相关文件,征拆费计算书及征地拆迁协议等);
14.研究试验费立项批复文件、专项评估费合同以及其他相关费用依据。
(三)施工图预算送审资料
1.上级单位委托函;
2.上阶段批复文件;
3.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软件版);
4.施工图设计文件(盖出图专用章,纸质版原件及PDF电子版);
5.软件版施工图预算文件(编制信息填写齐全);
6.纸质版施工图预算文件(盖出图专用章或单位公章、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纸质版原件及PDF电子版);
7.造价分析报告(设计单位盖章,纸质版原件及PDF电子版);
8.咨询审查报告(咨询单位公章、咨询工程师业绩签章,纸质版原件及PDF电子版);
9.咨询单位审定的软件版施工图预算文件(编制信息填写齐全);
10.咨询单位审定的纸质版施工图预算文件(咨询单位公章、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纸质版原件及PDF电子版);
11.汇总的工程数量表(设计单位盖章,纸质版原件及PDF电子版);
12.编制办法附表A.0.2-1、A.0.2-2(设计单位盖章,纸质版及PDF电子版);
13.征地拆迁费用计价依据文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关于征地拆迁费相关文件,征拆费计算书及征地拆迁协议等);
14.研究试验费立项批复文件、专项评估费合同以及其他相关费用依据。
(四)设计变更费用送审资料
1.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设计变更方案批复文件;
2.省交通运输厅设计变更方案专家咨询审查会议纪要;
3.设计变更费用请示文件及变更费用汇总表、明细表(包括EXCEL表格);
4.项目建设管理法人对设计变更的责任认定和处理意见;
5.勘察设计等相关单位免责申明及项目建设管理法人书面意见;
6.重大、较大设计变更专项检测和评价报告;
7.项目建设管理法人组织的设计变更费用审查会议纪要;
8.设计变更施工图文件(必须签字齐全并加盖出图专用章),且图纸包含变更前后工程数量增减量表;
9.申报变更费用中有新增单价的需要上传单价分析文件(包括软件版的数据文件和纸质版的预算文件)和招标限价软件版数据文件,预算文件必须有对应专业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10.项目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及清单变化对比表;
11.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在各自的变更费用明细表上必须有对应专业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12.对隧道围岩及支护类型发生变更的,应当提供地质情况描述、超前地质预报、监控量测、现场影像、围岩力学试验、围岩等级判定和专家咨询会议纪要等相关资料;
13.其他相关资料、影像及函件。
四、审核流程
(一)投资估算审核,初步设计(修正)概算、施工图预算核对流程
项目投资估算审核,初步设计(修正)概算、施工图预算核对包括初审、审核(核对)、专家核算、复核、审查五个阶段。
1.初审: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造价中心接收省交通运输厅审查委托函及相关造价文件,转造价管理科对要件完整性进行初审。
2.审核(核对):初审合格后造价管理科安排相关人员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核(核对)。主要对造价文件编制依据的有效性、编制内容的规范性、费率选取的准确性、定额套用的合理性、材料价格的准确性、造价文件的完整性、前后两个阶段造价对比分析情况及对项目上阶段批复和地方政策的执行和响应情况等进行审核(核对),对依据不充分、内容不完整的问题发函取证。
审核(核对)阶段造价管理科人员均提出各自审核(核对)意见,由负责该项业务的人员汇总形成审核(核对)结果。
3.专家核算:对于技术复杂、投资较大的项目邀请专家对造价文件进行核算,形成书面意见。
4.复核:对审核(核对)结果安排专人进行全面复核,复核人原则上为科室负责人,复核结果经科室会议研究后形成科室意见,并将结果提交分管领导专题会议审查。
5.审查:科室审核(核对)结束后,由分管领导主持召开专题审查会议,征求相关意见并形成专题会议纪要。造价管理科根据专题会议纪要出具最终审查结果,并将正式文件上报省交通运输厅。
6.核对时限:收到完整的造价送审资料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核对)并出具意见,对于技术复杂、投资较大的项目视情况延长时限。
甘肃省公路工程估算、概算、预算审核(核对)流程图

(二)设计变更核对流程
设计变更费用文件核对包括初审、核对、专家核算、复核、审查五个阶段。
1.初审:省交通运输厅通过“甘肃省交通运输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将设计变更文件转办省交通建设质量中心,造价管理科对要件完整性进行初审。
2.核对:初审合格后造价管理科安排相关人员进行合法合规性核对,对依据不充分、内容不完整的发函取证。
3.专家核算:对于技术复杂、变更费用较大的设计变更邀请专家进行核算,形成书面意见。
4.复核:对核对结果安排专人进行全面复核,复核人原则上为科室负责人,复核结果经科室会议研究后形成科室意见,并将结果提交分管领导专题会议审查。
5.审查:由分管领导主持召专题审查会议,征求相关意见并形成专题会议纪要。造价管理科根据专题会议纪要出具最终核对结果,并将正式文件通过“甘肃省交通运输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上报至省交通运输厅。
6.核对时限:收到完整的造价送审资料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对并出具意见,对于技术复杂、费用较大的变更视情况延长时限。
甘肃省公路工程设计变更费用核对流程图

附件:1.造价文件资料送审清单
2.造价文件审核流程单